楚雄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刘芝源等2人借考察之机组织考察人员到景区游玩问题。2015年11月,楚雄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刘芝源,原党委副书记、主任谢大生在带队赴外地考察学习途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15名考察人员借机到沾益县珠江源4A级风景区游玩,产生的门票及车费共825元在楚雄市供销社报销,2人对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谢大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刘芝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大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武定县原教育局副局长郭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郭华任武定县教育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送给的春节、中秋节礼金共计0.7万元。2022年9月,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华县人民医院骨外科主任杨八海违规收受医用耗材商所送礼金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南华县人民医院骨外科主任杨八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多次收受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司所送的礼金共计2.62万元。2022年11月,杨八海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