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日期:2023-01-17来源:本站原创点击:2596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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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将至,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不断释放坚定不移、严之又严的强烈信号,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楚雄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刘芝源等2人借考察之机组织考察人员到景区游玩问题。2015年11月,楚雄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刘芝源,原党委副书记、主任谢大生在带队赴外地考察学习途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15名考察人员借机到沾益县珠江源4A级风景区游玩,产生的门票及车费共825元在楚雄市供销社报销,2人对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谢大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刘芝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大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武定县原教育局副局长郭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郭华任武定县教育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送给的春节、中秋节礼金共计0.7万元。2022年9月,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华县人民医院骨外科主任杨八海违规收受医用耗材商所送礼金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南华县人民医院骨外科主任杨八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多次收受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司所送的礼金共计2.62万元。2022年11月,杨八海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观光并报销费用,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既有隐形变异,也有“故伎重演”,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花样翻新搞“四风”。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

节点就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三个务必”,发扬斗争精神,牢记中央八项规定是铁规矩、硬杠杠,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增强实效,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楚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中共楚雄州纪委 楚雄州监委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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