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7-19来源:本站原创点击:491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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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3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关于生态环境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党的政治理论纳入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并印发2023年普法学法计划,抓好学法工作落实。二是持续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印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对各县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调研和帮扶。截至目前,楚雄州和双柏县、大姚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数量达3个,位居全省第一;荣获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国字号”品牌3个,持续位列全省第一。三是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编制发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开展劣Ⅴ类、Ⅴ类、Ⅳ类水体治理,完善入河排污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2.7%。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好”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把坚持和加强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建设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分工,主动认领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和相互补位。切实抓好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

(三)关于“生态环境管理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了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绿剑楚雄-2023”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问题整改。二是印发了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参加全省案件质量分析提升业务培训班,不断加快队伍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好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关口。

(四)关于“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调度。督察办每月调度汇总整改情况,二是强化督查督办。下发工作提醒和督办函,推动问题加快整改。三是强化帮扶指导。配合西南督察局、省环保督察办3次对重点问题整改进行督查、帮扶。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6个问题完成整改11个;交办举报件办结118件,阶段性办结2件。

(五)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窗口派驻人员的管理,选派在职在编人员进驻窗口,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州生态环境局承担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入大厅窗口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管审批。

(六)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指导县市结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等进一步推进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和利用。三是制定印发做好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函,强化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焚烧管控。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阵地管理,强化信息设备管理,严格落实信息设备保密制度,定期开展保密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切实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群众身边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解决群众诉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设立信访接待室,建立《信访办理工作流程》等制度。及时受理群众诉求,按时限要求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案件,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行为频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坚决扛起“以案促改”政治责任,今年来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大会3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

(三)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服务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对审批项目进行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按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全流程帮扶指导。二是严格落实环评审批集体决策制度,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三是强化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帮扶指导,按时完成有关企业资源利用率低问题整改。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管理;修订完善《楚雄州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专家评审费发放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楚雄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楚雄州党政机关各类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确保公务接待规范、严谨。

三、关于机构职能职责未理顺,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未理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要求,制定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方案。二是出台了楚雄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有关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对干部人事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适时启动干部配备工作。目前,各分局主要领导已全部配齐。

(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用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干部人事制度规定。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严格控制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二是2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违规抽借调人员进行专题研究,从所属事业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三是加强与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汇报对接,严格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有关规程进行干部调研考察和调动任用。

(三)关于“人才培养使用管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楚雄州“党政专技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批到省环科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上级部门进行交流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质量。二是制定环科所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年规划,积极开展课题和项目研究。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机关党总支及所属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认真制定出2023年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按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召开党总支会议2次,支委会20次,支部党员大会9次,党小组会议2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

(五)关于“党风廉政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双月报告制度”,开展“两个责任”约谈2次;三是制定印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请销假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外出报备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020060;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cxzstrsk@163.com。

 

                            中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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