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日,州委巡察组向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落实省州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3+1课堂”、“三会一课”等载体,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二)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深化履行林草管护职责,克期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自然保护区网格管理机制,坚决遏制非法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行为。有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2022年实施完成营造林项目任务45.99万亩排名全省前列,得到省林草局通报表扬。配合州人大制定全国首部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专门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为我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持续打造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示范基地、野生菌保育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动林草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林草经济。
(三)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推动行业帮扶职责落实,积极争取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立项和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好生态帮扶政策。强化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切实把生态护林员项目作为林草行业的一项惠民惠农政策认真抓好落实。认真履行挂点帮扶责任,党委专题听取和部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继续选派8名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进驻2个乡镇3个村委会开展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强化阵地建管,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五)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履行整改政治责任,抓好制度落实,抓好整改成果运用,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抓好后续工作整改,防止问题反弹。严格执行《云南省严格控制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完善借调人员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抽借调人员已于2023年3月20日前清退回原单位。
二、关于管党治党不严格,监督工作不严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从严落实干部管理责任,局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和干部日常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科室(单位)履行好管理具体责任。不断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结合日常督查,同步加强对干部日常履职状态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把经费开支审批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审核。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管理措施和流程,杜绝集中采购不规范等问题出现。按照工会工作要求,规范开设工会账户和强化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三)关于“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委及时成立楚雄州林草局财政预算资金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州林草局2023年财务管理稽查工作方案,对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积极配合州审计局对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雕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3个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产管理责任进行审计,结合省林草局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进行督促指导。
(四)关于“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月报告”制度和“两个责任”提醒办法,按照要求向党委会和党委书记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至少与分管联系科室(单位)共同研究、安排部署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林草实际制定完善“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深化14条措施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督促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结合职能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查找和防控,确保管得住、防得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及时通报违纪违规问题,运用本系统、本单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关于党建工作有差距,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扛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到分管联系的基层党组织研究、督促、落实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五项制度”,切实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完成届满到期党组织换届11个。认真落实党外人士定期联系制度,按要求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不断加强党员培养教育,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有计划地推进发展党员工作。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楚雄州州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计划地梯次培养、规范配备、从严管理好干部。多渠道参与人才招引、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形式,充实年轻干部队伍,充实工作力量,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124276;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鹿城北路52号楚雄州林草局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cxzlcjdb@126.com。
中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