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3年“清廉楚雄 你我共建” 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日期:2023-05-2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987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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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三不腐”一体推进,全域深化“清廉楚雄”建设,决定“七一”建党节期间组织举办楚雄州2023年“清廉楚雄 你我共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活动。现面向全州广大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征集展出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楚雄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对象

在楚雄州境内居住(或楚雄籍)且年满18周岁的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

四、作品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以“清廉楚雄”为主题,创作展出一批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精品力作,让廉洁文化深入群众、走进日常、融入生活。

1.书法类作品以书写参考内容为主(见附件),亦可书写古今关于廉政自律、廉洁修身的名言警句、诗词歌赋。

2.美术、摄影作品以反映廉洁文化题材为主,亦可是反映楚雄州四大主题名片或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题材的作品。摄影作品可以用组照形式表现一个突出主题。

3.所有作品均不需装裱。书法作品尺寸为四尺至六尺,竖幅;国画作品尺寸为四尺至六尺,竖幅;其它画种(油画、水彩画、版画、刺绣、剪纸等)尺寸不大于150cm×150cm。

五、投稿方式

1.各县市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按属地原则向本县市文化馆投稿,由各县市文化馆进行初选后统一报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复选。

2.州直各部门、中央和省属驻楚各单位干部职工作品报本单位初选后统一报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复选。

六、作品待遇

组委会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对初选作品进行复选,选出180件以内作品(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60件以内)作为入展作品。同时在入展作品中按书法、美术、摄影类别各评出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评委的入展作品不参加评奖)。组委会为入选作品(获奖作品)颁发盖有主办、承办单位印章的入选证书(获奖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展览结束后,经作者同意,作品由有关单位收藏的发给收藏证书,其余作品按原路退还给作者。

七、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作品一经选中,主办方拥有对征集作品宣传推广使用权。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定。

附件:楚雄州2023年“清廉楚雄 你我共建”书法美术摄影

作品展书法作品创作参考内容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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